所谓“豪放派”与“婉约派”
“豪放派”与“婉约派”的提法,本来就是词学中谬误流传最大的问题,近年很多词学名家都对此说法做出了详细的纠偏,但大多都是涉及各词家风格的分析来阐述此种说法的错误。最近看到书店里无数的书籍还是冠以“豪放派”或“婉约派词选”等等,小子不嫌陋浅,也对此说法在学习创作中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此唠叨两句。
“豪放派”与“婉约派”的提法虽不是现代而出,但在新中国解放以后因为某种需要而被无限放大,所以很多初涉词学的新人很容易受此影响,在学习和创作中就很容易受到这种错误观念的左右,一提到“豪放派”就是辛弃疾、苏轼,一说起“婉约派”就是李清照、秦观;一论起“豪放派”的风格要么是气吞山河的金戈之声,要么就是寓时讽事的怀古词,一论起“婉约派”就是花前柳下的缠绵或思人闺怨的儿女情。所以在写自己所认为“豪放”或“婉约”风格的东西时,要么极尽叫嚣,要么堆砌艳字来极尽低怩,渐而渐久就会养成陋习,路入窄巷,最后就算文字再工美,写出来的东西却已是末乘。
这种二元论的提法更错误的地方在于分出了两座对立的山头还要互比高下,现代词学名家胡云翼先生所编《宋词三百首》所选辛苏词远多于姜吴,本来各有所好无可厚非,但将自己的爱好拿来作为一种标准来教导人,则不是一个严谨的学者应该做的事了,难免有误人子弟之嫌。新学词者公平者还能认为两种“派”互有可取的地方,而偏激者则互对不同风格的作家嗤之一鼻,如此长久,必然也会对词作中无数的璀璨明珠视而不见,审美观和视野则会越来越狭窄,创作作品则越来越生涩。如因派系归属文人相轻因起派阀互斗,则更是罪莫大焉。